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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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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 移动支付网

    人行重庆市分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大力拓展数字支付等新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部门发布《重庆市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产融共兴'行动计划》,推动数据资产与资本融合,探索建立数据资产确权、评估、质押和交易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并引导金融机构加快数字化转型,拓展数字获客、数字增信、数字支付等新模式。

星期二
  1.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福建省促进数据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围绕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基础设施、安全及要素保障六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旨在提升数据服务和数据产业发展能级,培育数据服务企业,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星期六
  1. 国家数据局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该通知印发了《数据产权登记工作指引(试行)》,要求各地数据管理部门参照落实,推动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制度。该指引旨在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对银行而言,提供了数据产权登记的操作指引,有助于银行明确数据资产权属,加强数据管理,是银行数据能力建设的重要政策依据。

星期五
星期五
星期二
星期一
  1.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71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的通知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页面刊载的文件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署名印发,正文称省发改委(省数据管理局)牵头制定。 措施探索运用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多源数据,以算法模型关联分析企业创新活跃度与成长潜力;提出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以上数创企业、引育300家以上标杆和创新数据企业。 措施提出定期举办政银企数对接会,并向金融机构推送数创企业信息。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厦门市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厦门市统筹解决。

星期一
  1.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64

    《福建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材料标注来源为福建省数据管理局,正文为《福建省数据流通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解读称,《办法》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数据流通交易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解读称,《办法》共六章二十九条,涵盖数据交易场所、流通交易标的、流通交易行为和安全保障,并明确部门、数据交易场所及数据流通交易主体的责任。